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商场监督管理局食物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布告(2025年第6期)
近期,绍兴市上虞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抽检食用农产品、粮食加工品、调味品、糕点、茶叶及相关制品、酒类、餐饮食物、豆制品、蔬菜制品、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饮料、乳制品、蛋制品、肉制品、生果制品、速冻食物、饼干、炒货食物及坚果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蜂产品、罐头、其他食物、食糖23类食物401批次样品。依据食物安全国家标准查验和断定:抽样查验合格395批次、不合格6批次(见附件)。不合格项目触及农兽药残留超支。详细状况布告如下:
(一)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杜团部蔬菜摊出售的线椒,噻虫胺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。
(二)绍兴市上虞区宋玉红生鲜店(个体工商户)出售的茄子,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。
(三)绍兴市上虞区阿范蔬菜摊出售的生姜,噻虫胺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。
(四)绍兴市上虞区明友蔬菜摊出售的生姜,毒死蜱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。
(五)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朱氏土菜馆出售的茄子,噻虫胺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。
(六)绍兴上虞驿家小院饭馆出售的鸡蛋,多西环素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。
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我局已依法予以查办,催促食物运营环节相关的单位当即采取下架等办法操控危险。自布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发布危险防控办法,3个月内向绍兴市商场监督管理局陈述核对办置状况并向社会发布。特此布告。